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,充实教研工作队伍,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中心面向全市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研员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选聘原则
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。
二、选聘岗位
小学教研员3名,语文、科学、道法。
初中教研员5名,语文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。
高中教研员4名,数学、英语、生物、历史。
三、选聘范围
全市公办普通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。
四、选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教育事业。
2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。
3.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。
4.截止2024年8月31日,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(197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),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(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,教龄在7年及以上。
5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6.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。
7.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(二)岗位条件
1.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,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,富有改革创新意识,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。
2.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、指导能力和教研能力。
3.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技术运用、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。
4.业务必备条件:具备教研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相应学科优质课二等奖、观摩课、引路课、示范课;或县级优质课一等奖等业务奖励(小学要求县级优质课至少两次,其中一等奖一次)。
5.以下条件中至少具备2项:
(1)县级及以上政府荣誉奖励;
(2)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名师;
(3)教研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主持人、参与人,或县级教学研究课题的主持人;
(4)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教学研究论文(第一作者)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应聘:
1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。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4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5.受诫勉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。
6.参与有偿补课或有其他师德失范行为的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应带材料
1.报名时间:2024年8月31日上午14:30----2024年9月3日上午11:30。
2.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:
(1)提前填写并提交《滦州市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纸质版2份;
(2)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符合岗位条件4、5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;
(3)近5年年度考核复印件。
3.报名地点:滦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7128603
六、专业测试
采取面试方式。面试采取现场抽签试讲及答辩的方式进行,从我市现行教材中选定试讲题目。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素养、语言表达及综合素质,试讲10分钟,占90分;答辩5分钟,占10分,总分100分。其他面试事宜另行通知。
七、录取
1.如果面试人数达不到1:2比例的情形,则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,合格分数线为80分。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,不予录取。
2.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,如有弃权,依次递补,但递补人员成绩必须在合格分数线80分以上。
3.选聘人员试用期半年,试用期结束,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。
《滦州市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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