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8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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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滦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,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,按照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我校现面向社会招收见习岗位。具体事宜如下:1.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或16-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就业见习,其中毕业两年内已有过见习经历(享受过见习工资待遇)的除外。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热爱教育事业,能胜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,身体健康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3.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本科毕业生且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录用,有授课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。3.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、董事、董事长、负责人、总经理、 执行董事、经理、副经理、高管、监事、股东的;5.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人员,如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、社保补贴等;拟招聘小学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微机教师若干名。1.见习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。2.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3.见习期满为见习人员出具《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》,作为其参加就业见习工作经历证明。1.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。2.加强自我管理,努力学习、踏实工作,认真完成见习工作任务,通过见习提升自身就业能力。3.如见习人员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,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,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协议,并向滦州市青年就业主管部门上报。微信扫码进群

在线填写报名表

1.填写《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》(纸质版一式三份)纸质版一份。4.提交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打印的网页查询页一式三份。5.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优先条件)。报名截止后,学校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条件筛选,对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(面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面试合格后由学校下发录用通知并履行录用手续,签订《青年就业见习协议》。